我市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推动全市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2009年5月20日--6月1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内容包括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超时加班,违反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规定等。范围是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重点是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住宿餐饮、纺织、服装、电子、海洋捕捞、养殖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
此次活动的目的是通过集中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企业招用农民工行为,建立农民工用工台账,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实现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率方面的提高,进一步推动农民工用工制度的规范化。
对此次专项行动,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反复强调不能把此次专项检查流于形式,要真抓、实查,对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一查到底。对各市区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以《工作简报》的形式通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并于6月中旬派督查组进行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