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采取措施推创业促就业保民生促发展
日前,威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创业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通知》,从群众关心的八个方面着手,就做好我市创业和就业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和要求,并形成了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和机制,以创业助推就业。
一是完善政策扶持体系,积极鼓励支持全民创业。出台了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为劳动者自主创业铺路搭桥。放宽市场准入,放宽经营登记、集团组建、企业名称登记、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注册资本金、推行试营业制度的条件和限制;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各类创业人员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3年内减免营业税、城建维护税、教育附加和企业(个人)所得税,享受各项支农惠农补贴,降低增值税起征点等;建立创业资金扶持激励机制,对就业困难群体及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需租赁场地经营的,可给与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对成功创办企业的,在有效存续期内给予创业者每年2500元的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创业者新开发的就业岗位,安置失业人员的,还可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加大创业融资力度,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放宽担保条件,建立完善民间金融信贷机构。
二是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全民创业能力。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不断扩大培训范围,落实培训补贴;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加快创业基地建设,扩大各类园区的创业孵化规模。
三是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提升创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组织,充实创业专家志愿团,加快形成创业服务专兼职队伍;创新创业服务内容,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和评估推介制度,全面实施创业助推“1+3”行动,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开辟创业“绿色通道”。
此外,《通知》还就加大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强化领导和目标考核以及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做了明确的要求,确保我市创业就业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