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0年度轻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0〕48号)要求,经征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为做好今年的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的程序、类别、数量要求及有关填表说明,请按照《关于印发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职字〔2004〕6号)的规定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呈报部门在报送材料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A3纸型三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三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或者有效的成绩合格证、放宽职称外语成绩审核表、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免试、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等材料,按照《申报人员花名册》的顺序单独整理好,以备报材料时审核。
继续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申报。申报人员可以从山东经信网(www.sdetn.gov.cn)“职称评审专题”《普通个人申报版》。软件所需序列号,由呈报部门统一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
二、专业测试内容及办法
为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省轻工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采取面试答辩的方法。测试时,先由申报人业务自述,然后由答辩委员会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和业务自述提出问题,进行现场测试答辩。测试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各呈报单位通知申报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三、其他有关问题
1、严格执行标准条件。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鲁人社发〔2010〕48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申报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对于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工程师资格,评审依据学历应该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者相近,申报人员须同时符合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等其他标准条件。事业单位要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数量,根据岗位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申报。
2、接收材料时,一律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把所有材料整理好,不再接收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为2010年10月25日前。
地点:威海市胶州路7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38号窗口。
电话:5190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