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已于2010年12月18日在召开了评审会议,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陈方等4人已通过评审(名单附后)。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1月4日共15天。请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布,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3天内,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通讯地址:威海市胶州路7号人力资源市场308室
邮政编码:2***200
通过人员名单
群众文化副研究馆员4人:
田杨 威海市文登市文化馆
毕可俐 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陈方 威海市群众艺术馆
刘玉娣 威海市群众艺术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