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集中学习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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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4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2013年9月29日,市人社局围绕《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学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李裕梅同志为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辅导讲座。
李裕梅同志结合仲裁办案的工作实践和经验,对劳动合同法修订的主要原因和内容、劳务派遣的基本概念、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和程序以及退休返聘人员的法律关系认定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劳务派遣等劳动合同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奠定了基础。
2013年,市人社局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搭建平台,鼓励行家里手登台讲课,做到了基础业务广泛培训、重点业务抓紧培训、新出业务优先培训,积极实现“一般工作人员应知应会、中层干部成为行家里手、领导干部成为专家权威”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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