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17年9月4日至10月1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人力社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1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督查。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表格化、清单式、时间表、责任书”的形式,制定了《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三是狠抓督导落实。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编制巡察整改工作进度表,定期统计整改进展情况。共召开6次专项会议、5次党组会议专题讨论研究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高位推动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58个具体问题的整改任务均已整改完成,通过整改,挽回经济损失4.15万元,其中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3.99万元、超标准报销0.16万元;批评教育31人次;诫勉谈话5人,组织调整2人,解除劳动关系1人。
一、关于“党的领导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管党治党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学习教育,制定了“每周一学”制度,先后安排了时事政治、业务政策、法律法规等学习,累计开展学习35次,参加1000余人次。
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就巡察组反馈的有关管党治党意识不够强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
三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按时召开党建工作季度例会和廉情分析会。
四是落实“每周一跑”制度,各班子成员坚持每周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联系服务对象制度,已累计接待办理服务事项280多项。
五是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先后开展了3轮“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督查,约谈10余人次。
(二)关于党的观念比较淡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性修养,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的实施方案》,推进“两学一做”不断深入,提高每个党组成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严格党费收缴,各支部每月15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所有党员按规定足额交纳当月党费。
三是开展专题测试,组织局机关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测试”,43名党员干部参加,平均得分93.05分。
四是强化身份意识,制定了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制度,局直属机关党委已下发各支部“党员入党生日贺卡”,由各支部在党员入党纪念日赠送贺卡并进行谈话。
五是制定行为规范,印发《市人力社保局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规范全局党员干部行为,树立人社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三)关于党组一些决定不落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制订完善了《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10项规章制度,责成相关人员清退了考核奖退缴市财政专户。
二严肃责任追究处理。对下属单位“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巡察发现的奖金未扣除问题,批评教育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工作负责人。
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局党组各项决定落地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有不落实或不及时落实党组决定的情况,坚决予以严肃处理,防止类似问题的出现。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社保政策体系。2018年1月实现大病医保市级统筹、全市医保费用刷卡即时结算。目前我市已基本建成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9.1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23%,参保率和保障水平在全省均处于较高水平。
二是于2018年4月4日正式印发实施了《金华市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金银发﹝2018﹞28号)。
三是建立了法制审核、财务审核等制度。成立法制审查领导小组和财务审核小组,确保每一项政策都符合法制要求和发文程序规定,每一笔经费支出都经财务审核小组审查,每一项经费支出都合理合规。
三、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待强力推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实施“最多跑一次”“110”工作机制。实现“最多跑一次”服务117项,达到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前移窗口受理、事项统一经办标准、事项平台统一监管“四个百分百”目标。
二是推行“五台联办”“两个10分钟”服务模式。实现“市区联办”业务80项,开通市民卡网点平台25个、下延业务14项,市人力社保窗口日均业务量已由原来的2000件以上下降为1200件左右,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服务窗口平均每个事项经办时间缩减到了7分钟。
三是建立领导班子坐班服务制度。局领导每周至少一次到服务大厅现场解决问题,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每周两次到大厅随机征求30名群众意见,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主动倾听群众声音,不断优化作风、提升服务,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最多跑一次”承诺事项一次办结实现率从73%提高到90%,办事群众平均满意度从86%提高到98%。
四是对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公共服务功能进行整合,两个单位的窗口统一搬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设置人才就业服务区,实现了服务功能的统一。
四、关于“存在政治与业务两张皮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局党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详细记录会议议题、过程和结果。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先后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4次,并安排专人专本记录学习内容。
三是严格会议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于2月13日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详细记录了学习内容,做到有据可查。
(二)关于重形式轻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的规定》,并在全局党组织书记述职会议上进行强调,对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记录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
二是对局属党组织存在的党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年度考核述职会上作了通报。
三是注重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托人社先锋知行讲坛、午间学堂等载体,采用讲座、观看教育片、参观爱国主义基地等形式,建立了举办大型党组织活动、外出组织活动等向机关党委请示报备制度,推进党组织生活的形式内容上的高度融合,规范管理,杜绝娱乐化、随意化现象。
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定。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重大项目招投标程序。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制定完善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
三是建立了局财务审核制度。对每笔财务支出进行合理合规性审核,明确5万元以上经费支出项目,必须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报销时除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外,同时须经业务分管领导签字。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了局财务审核领导小组,对“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实现全面监督检查,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严格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金市组通〔2018〕3号) 文件精神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是民主生活会之前,党组书记对每位成员发言提纲进行了把关,要求自我批评直指问题,相互批评“红脸”“出汗”,每名班子成员均提出了至少2条及以上的批评意见。
三是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党组集体和成员个人均建立了整改清单,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
(三)关于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机关党委对局机关第三支部、考办支部、培训中心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行了通报。
二是加强了党务干部队伍的配备,实行了目标责任制管理,签订了责任书,领办了党建工作年度责任清单。
三是编印《党支部工作标准化手册》,严明了发展党员程序。
四是严格执行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确定每月15日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同时,顺利完成了机关党委换届工作。
(四)关于主题活动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每周一学”“午间学堂”和“主题党日”等制度不放松,注重学习效果,丰富活动内容,提高党员参与度,防止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对各支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指导、督促认真抓好主题活动计划及方案的贯彻执行。
六、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熟知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各种程序和要求。
二是制定《市直人力社保系统干部日常调整选拔任用操作规程》,全面规范干部推荐和考察工作。
三是人事调整方案均严格按《条例》执行,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到环节一个不漏、程序一个不少、考察不走过场。民主推荐中参加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人数要求至少达到确定范围的三分之二,并如实记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
(二)关于人事政策法规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干部选任报告制度,调整前拟定《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实施,调整后在规定期限内做好组织备案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编制规定。市考办先后与两名聘用工作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实有编外人员符合市编办核定要求。
三是加强干部交流,原人事局和劳动局人员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已有跨人事、劳动交流中层干部9人次。
(三)关于选拔调任干部档案审核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工作的要求,加大对档案审查审核和认定的工作力度,开展组织人事干部相关业务的专题学习会。
二是坚持按照“凡入必审、凡审必严”要求,把好新进人员档案的“入口关”。
三是组织人员对干部档案进行了再次审核,对档案材料缺失的,立即进行了材料补充收集。
七、关于“评优评先过多,缺乏严肃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局属单位的评优评先情况检查,取消了优秀中层干部的评选。
二是完善市直人力社保系统年度评先评优办法,按照“以工作为中心、以工作为标准、以做好工作为目标”的考评原则,组织开展市直人力社保系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度考核评比工作。
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类别开展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组织开展了全市最美公务员、最美人社人评选等活动。
八、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管党治党失之以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党建工作全面融入人力社保各项工作,健全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支部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
二是制定局领导联系指导党建工作、季度工作例会、廉情分析、调查研究及述职评议等例行工作制度,明确重点任务清单28条。坚持“一岗双责”,每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党支部,既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又指导各支部开展活动。
三是结合年终考核,由局领导带队,完成了对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检查。
四是局党组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全程记实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要求记全、记实、记细,现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关于管党治党失之以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力度,要求干部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按照上级要求实现了应报尽报。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对出国境审批、护照管理、外出审批、请休假审批,实现了从严管理,现干部出境均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管党治党失之以软。
一是强化规矩挺纪在前。组织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的学习教育和督促检查,将铁的纪律、规矩压实到工作最前沿,全系统未发现违法违纪案件。
二是严肃追责不留情面。对存在问题的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三是强化教育防止为官不为。积极做好对问责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让其能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干事创业。
九、关于“队伍作风建设有待增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追究责任。对局属相关单位违规经办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免职、调离工作岗位、扣除当月奖金及年终考核奖的处理。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在2017年10月开展以改“‘板脸相待’为‘笑脸相迎’;改‘生硬不行’为‘耐心解释’;改‘不归我管’为‘我帮你问’”为主题的“三改三提”作风整顿活动的基础上,2018年3月进一步深化开展以“改理念,提高为民宗旨观;改意识,提高工作责任感;改方法,提高落实执行力”为主题的“三改三提”作风建设推进活动,推出党员“午间1小时”志愿服务、业务骨干前移服务等措施,并通过评比优质服务窗口和流动红旗、建立“三年轮训”等制度,不断提升人社干部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先后收到一面锦旗、10封感谢信。开设“最美人社人”服务专窗和“专家服务站”,累计服务群众4000 余人次,解决群众疑难复杂问题300余件,深受群众好评。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40多名中层以上干部前往浙中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同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全局党员干部廉洁思想防线。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工资业务事前审查信息系统,增加了考核是否合格的控制。
十、关于“规矩纪律意识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党组会议的会议记录工作,做到了能及时、完整地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
二是进行批评教育。对巡察期间临时补充和添加材料的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是开展定期检查。建立党建工作定期检查指导机制,对基层党组织的相关会议记录等台账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各支部严肃组织生活、规范活动记录。
十一、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局财务审核制度,由审核小组对下属单位的每笔财务支出进行合理合规性审核,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对公务接待人员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二是建立了办公用房调整备案制度,对局属单位的办公室调整进行事前审查,确保办公用房调整合规合理;建立办公用房情况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局机关纪委等人员对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三是进一步加强一卡通建设项目资产的管理,管理使用好信息化建设的各项设施设备,做到产权明晰、责任明确。
四是对各项表彰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了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比表彰。
五是对超标准报销的住宿费如数清退缴入金华市财政专户,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的相关人员,予以诫勉谈话、取消其当年评先资格、本人作书面检查和大会通报的处理。
十二、关于“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依法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了局法制审查工作小组,建立了法制审查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加强基金稽核管理,根据社会保险相关规定,2017年以来已稽核社会保险案件3起,处理办结2起,均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
二是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在参保时由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控制,从根本上消除重复参保问题;加强对市区定点药店费用的审核和检查,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码应用于医保监管;与民政部门建立对接机制,对民政部门每月提供的死亡数据进行比对,比对属死亡人员的,暂停其医保待遇。
三是对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开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资金,市财政局已下发金市财函〔2017〕51号进行催缴。
四是已制定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审计的方案计划,年内完成对2-3个县(市、区)的审计工作。
(二)关于廉政防控制度和内控制度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照问题立即整改。对局属单位未经招标直接指定送餐单位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从2017年11月份起全体工作人员在机关食堂就餐。
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图》《业务经办流程控制表》,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72个。同时,建立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及岗位储备学习的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市就业局修订完善了《促进就业资金使用程控手册》,制定了《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定于每季度末利用1-3天时间,对失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支付情况进行稽核,切实降低支付风险。
(三)关于办公用房装修超中标价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二是加强对下属各单位的财务审核,局属各单位各项行政经费支出均需经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按规定报送财政进入报销程序,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将继续扛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巡察组要求,长抓不懈、久久为功,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体系。三是切实强化督促检查,构建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及市委25条意见的贯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营造风清气正、亲清和融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2465107,82469731,邮政信箱: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21017(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