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工作人员补员工作的通知
婺城区、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金义都市新区社会事业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组织宣传人事局:
为了加强市区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根据《金华市区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工作人员补员办法》(金人社发﹝2016﹞29号)精神,对市区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工作人员补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人数
各区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确定补员人数,补员后在岗人数不得超出市区分配给各区的名额。确有必要,各区可在乡镇、街道之间进行人员名额调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市区生源或市区户籍(以报名截止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热爱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招聘原则与组织实施
招聘录用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程序进行。具体招聘工作由各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招聘计划、方案和结果报市局。
今后,各区的补员工作可按本通知精神,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开展。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