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226号)精神,经各级评选,厅党组会研究,拟推荐下列窗口单位为全国人社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
1、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3、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宁波市12333电话咨询中心;
5、宁波市镇海区社会保险服务大厅;
6、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7、安吉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8、嘉善县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9、绍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10、义乌市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
11、开化县就业管理服务局;
12、舟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13、台州市社会保险事务管理局;
14、丽水市人事劳动仲裁院。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8月31日起至9月6日。如对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实名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 0571-87053058。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