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休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告
关于离休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告
金华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医保“一卡通”系统及浙江省省级一卡通异地就医平台均由浙江网新恩普软件公司开发,考虑到本次项目涉及到金华市“一卡通”异地就医平台功能升级、市级统筹系统调整、医保系统升级改造、异地定点单位系统调整,为确保全市离休干部异地就医改造、接入工作按照省级要求顺利完成,现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离休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详见技术规范和要求。
(二)预算金额(20万元)作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投标。
( 三 )本项目含一卡通3.0系统升级开发部分。
三、相关投标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等材料密封加盖公章后,送交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劳动力市场3楼),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联系电话:82366902,联系人:张益宾。
金华市社会保障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
金华市离休干部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招标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一、 项目建设背景
为解决浙江省离休干部异地就医费用垫支报销问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离休干部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21号),决定将离休干部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实现离休干部人员在浙江省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内持卡就医、实时刷卡结算。离休人员纳入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是一项具有特殊意义的政治工作,需积极开展推动此项。
根据省厅政策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金华全市离休干部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实现离休干部在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内持卡就医刷卡结算,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政策文件要求,结合金华本地的离休人员异地就医的需求,在现有的职工医保系统和医保一卡通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扩充离休人员这类参保群体,满足离休人员的异地就医需求。
二、 建设目标
通过对金华市“一卡通”异地就医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离休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建设,一般异地业务可在就医地实施刷卡支付,后续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中心进行费用清算;对于特殊业务,不支持实时结算的,采用二次报销的方式,到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对市统筹系统进行调整,在相关功能模块中增加离休人员、离休基金信息、异地就医结算控制规则等,实现金华市异地就医市级统筹。
通过对现有医保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升级离休人员算法和目录,按照《浙江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异地就医接入开发手册V3.0》规范要求,开发离休人员的异地就医结算接口,增加相应离休险种、离休人员的支持,新增加离休人员、遗孀异地就医结算的算法,实现离休人员异地刷卡就医;开发离休人员二次报销模块,实现离休人员异地就医目录差额部分费用回参保地进行二次报销。
三、 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本次金华市离休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项目的实施主要涉及到的系统有金华市“一卡通”异地就医平台、金华市市级统筹系统、医保系统、异地定点单位系统等。
(一) “一卡通”异地就医平台功能升级
本次项目建设需要对“一卡通”异地就医市端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系统备份、系统更新、系统调试、上线切换等。
市端“一卡通”异地就医平台调整内容主要有实时联网结算子系统调整和业务管理子系统调整两部分。
1) 实时联网结算子系统调整
增加离休险种,和离休人员、离休遗孀配偶医疗人员类别。
增加各经办机构为参保地、就医地是否开通离休人员结算的配置管理功能。
2) 业务管理子系统调整
离休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开通后,根据业务管理的要求,异地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清算、财务等业务需要对离休人员及离休基金单独列支。
业务管理系统对应的功能模块、业务结算报表、统计查询等都需增加相应的离休人员、离休基金的功能,主要调整功能如下:
1)异地定点单位异地就医费用结算
2)异地就医费用清算
3)统计报表、指标生成
(二) 市级统筹系统调整
(三) 根据本次离休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项目的业务需求,在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清算、财务等业务上需要对离休人员及离休基金单独列支,相应的业务功能模块、
结算报表、清算报表、业务查询、统计报表等都需增加相应的离休人员、离休基金信息。
(四) 医保系统升级改造市本级医保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分为异地就医实时结算接口调整和业务管理系统调整两部分。
1) 异地就医实时结算接口调整
开发离休人员的异地就医结算接口,增加相应离休险种、离休人员的支持,新增加离休人员、遗孀异地就医结算的算法。
2) 业务管理系统调整
增加相应的二次零星报销功能模块及财务支付功
(五) 异地定点单位系统调整
异地定点单位HIS系统在遵循《浙江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异地就医接入开发手册V3.0》规范上增加离休人员的就医结算,增加相应的险种、人员的支持,调整***打印、医疗费用申请核拨表等内容。
(六) 系统联调测试
项目建设完成后需要对系统进行联调测试,主要包括社保机构和异地定点单位接入社会保障“一卡通”网络的测试。
l 社保机构接入测试
l 异地定点单位接入测试
(七) 一卡通系统3.0标准升级开发
本项目包含根据全省一卡通系统3.0标准要求,开发商对市本级一卡通系统改造升级及相关功能开发和测试工作。
四、 项目工期与交货要求
工期进度要求:供应商需在2013年11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 项目实施要求
(1)供应商应在实施前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提交采购人认可。
(2)实施过程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实施规范,并保证项目实施安全。
(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质量,完成工程。
六、 项目文档交会要求
项目实施应严格按照国家软件工程规范进行,供应商必须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文档,包括:
①准备阶段:《项目开发计划》;
②需求分析阶段:《需求规格说明书》;
③设计阶段:《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
④编码阶段:《模块开发卷宗》;
⑤测试阶段:《测试计划》、《测试记录》、《测试报告》;
⑥上线阶段:《试运行/上线报告》、《应用软件源代码》;
⑦过程文档:《培训计划》、《培训记录》;
⑧交付使用:《用户手册》、《操作手册》;
⑨与工程相关的其他文档。
七、 售后服务
1、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用户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咨询解答服务,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技术缺陷予以修改。
2、质量保证期内,须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
热线电话:通过热线电话方式受理用户方反馈的问题,要求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网站公告:通过网站方式对系统重大更新信息进行发布,提供文档、补丁程序、软件更新,提供在线交互。
电子邮箱:提供专门的技术服务电子邮箱,对用户方反馈的技术问题进行收集。
现场服务:在电话响应未能解决的情况下,向用户方提供现场服务解决问题,现场响应时间应在2个小时之内。
八、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验收结束后支付40%,合同签订前需支付5%的质保金给用户,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