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劳动者权益金华开展无欠薪治理五项行动
2018年,市人力社保部门持续深化“金华无欠薪”“543”工作机制,突出抓好欠薪预防、处置、惩戒三个关键环节,重点落实五项行动,推进“金华无欠薪”取得良好成效。
欠薪案件、人数、金额,实现“三个大幅下降”
全市共处置各类欠薪案件2381件(含协调处理),为7244名劳动者追发工资8045万元,欠薪案件、人数、金额同比分别减少44%、70%和***%。
五项行动织密权益“防护网”,全力打造“无欠薪”金华
欠薪预防宣传行动。常态化开展“三进三送一承诺”宣传活动,通过“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送劳动用工指导书、送不欠薪温馨提醒书、送宣传资料,签订一份不欠薪承诺书”,全面提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晓率,营造“无欠薪”建设的浓厚氛围。2018年,走访企业、工地、社区3.87万家,发放法律法规手册19.9万册、宣传资料20.5万份,签订不欠薪承诺书6.2万份。
工资支付检查行动。发挥市、县、乡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作用,构建监督检查“立体式、全覆盖”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工程建设领域实名管理、分账管理、银行代发等不出纰漏。针对年末节点,人力社保、建设、水利、交通等十二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全市用人单位尤其是加工制造、建筑施工等易发生拖欠工资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检查。2018年共检查用人单位2.8万家,下达责令改正书51件,下达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107件。
劳资纠纷化解行动。实施劳资纠纷110应急案件“365+24”工作模式, 全市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全部纳入当地政府110应急联动范围,一旦发生涉薪突发事件,劳动保障监察会同信访、建设、交通、公安、工会、法院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快速介入,依法高效予以处置。2018年,市区发生劳资纠纷“110”应急联动案件92起,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有力地保障了我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恶意欠薪惩戒行动。建立人力社保、公安、法院、检察院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案件即时通报、大案难案会商、联合督查等,切实提高欠薪治理能效。同时,积极对接公安部门,深入兰溪、永康等县(市)开展欠薪犯罪案件办理、移送、衔接专项检查指导,全方位提升恶意欠薪惩治力度。2018年,全市人力社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58起,公安机关立案53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入罪13起,被告入刑14人,有力地震慑了欠薪企业。
失信行为惩戒行动。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对全市近5万家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并强化分类监管,按照“公布一批、曝光一批、联合惩戒一批欠薪企业”要求,向社会公布15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在企业信用公共服务等平台曝光47 起拖欠工资典型案件,曝光拖欠工资“黑名单”企业5 家。同时,联合发改、市场监管、建设等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以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