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扎实推进省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
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等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86号)文件要求,市人力社保局以全省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为抓手,构建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工作格局,不断促进就业城乡融合,推动实现全市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
开展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实现全市城乡就业局势更稳定、劳动者收入更高、就业创业环境更优、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更充分。自今年起至2022年,我市将分批向省里推荐上报,鼓励各地扎实开展就业服务、推动政策精准落地,强化工作队伍建设,全面营造全社会关注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标准有哪些?
1.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主要情况的数据,包括辖区内劳动者就业率、就业稳定性、就业结构、创业带动就业情况等;
2.评价基层就业工作的指标,包括平台基础建设、就业服务和政策落实情况等。
抓好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创建,要做到:
扎实做好业务培训。召集各县(市、区)省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强调申报要求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创建成效。经市县初评,各地共上报推荐单位32家,其中社区12家、村20家。
认真开展实地指导。赴开发区前周、后周社区等地开展创建指导工作,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要求,规范建设社区基层平台,梳理明确各个平台经办事项,精简规范办事流程。了解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下延业务事项经办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现场“一对一”业务教学。
模拟走访交叉互检。要求各地两两之间对照浙江省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评价指标完成情况,模拟实地走访核查,对各自的硬件设施、人员配备以及业务开展等情况进行对标检查。在夯实创建平台基础的同时,全面迎接省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