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第五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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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4日发表
为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2017年1月1日起,东阳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之前的每人每月130元上调到每人每月150元,增长幅度为15%。
据了解,东阳市从2010年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期间先后四次调整了基础养老金标准,今年是第五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直接惠及全市10.59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待遇标准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完成,同时将补发1-7月份的基础养老金的差额部分及期间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费的差额部分,8月份广大城乡居保待遇享受人员就可以领取到调整后的待遇,补发的待遇也将一并发放到位。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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