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仲裁院三举措提升仲裁质效
为提高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质效,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区域和谐劳动关系,婺城区仲裁院三举措提升仲裁实效。
一是提升软硬件设施,开展示范仲裁庭建设。一方面,为了更好的开展仲裁庭审,强化对办案硬件设施的改善,仲裁院加大财政投入,继续优化示范仲裁庭建设工作,设置了候审区方便当事人等待休息、新增了8块调解标语张贴在墙上、更新了仲裁参与人的9块铜牌、张贴了仲裁院案卷管理规定规范档案管理等;另一方面,为积极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向上级提出增加三个编制名额和一个领导职务的申请并得到了批准。
二是规范案件办理,大力提升仲裁结案率。对于仲裁案件,要求两手抓,一手抓案件质量,一手抓结案效率,案件处理质量与结案效率并重。开展案件处理情况普查,统一办案标准,提高案件处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规范案件处理程序,做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文书规范,审理完毕的案件要及时结案,努力保持仲裁结案率在95%以上。
三是加强调解工作,不断提高案件调解率。一方面,在调解方式方法上下功夫,采用电话调解、庭前调解、背靠背调解、庭后调解等多种调解方法,无论大小案件,都要在查明事实、分辨是非的基础上先进行调解,加大与当事人的沟通力度,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使劳动争议纠纷能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