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连续6年获省仲裁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近日,从东阳市人社局获悉,该市被评为2015年度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优秀单位”称号,这是该市连续第6年获此殊荣。
据了解,面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日益复杂的趋势,该市始终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主线,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2015年在工作中坚持“一规范二创新”,规范全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根据省厅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的要求,该市从镇乡街道、非公企业入手,重点从组织标识、上墙制度、场地、人员、台账等五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是创新宣传形式,依托当地《东阳日报》新闻媒体平台,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知识竞赛”活动,活动共发放试卷48000余份,社会反响十分强烈。二是创新培训模式,举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各镇乡街道、企业调解员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人事干部400余人。这是该市首次将人事争议队伍建设纳入重要日程。
2015年,该市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431件,涉及劳动者1906人,涉案经济标的2799.8万元,其中仲裁院立案248起,结案246起,调解236起,调解率达到95.16%,调处群体性案件159起,涉及劳动者2920人,涉案标的达7357.16万元。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