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出台新政为引进人才及家属落户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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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4日发表
为解决引进人才的落户及相关的子女就学问题,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
我市目前人才落户政策主要有:
一、引进人才本人经认定,可于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
二、需要落实家庭户的引进人才,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硕士、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以上人才,入住市区高端人才租赁用房的,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在其租住的人才用房登记家庭户。
二是本科、中级职称或高级工以上人才,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在工作单位(企业)员工宿舍的单间且编有门牌号码的地址落户。经负责人同意,也可在企业负责人权属的合法固定住所地单独立户。
三是其他不符合单独立户的引进人才,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投靠亲友或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我市此次推出的人才政策,是我市创新人才服务、提升人才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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