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新一轮人才保障房开始申租
日前,根据《磐安县人才保障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县委办〔2012〕96号)文件精神,磐安县启动了新一轮人才保障房租赁申报工作,这是该县第二次开展人才保障房租赁工作。
本次租赁的房源为县城龙山安置小区中的人才公寓16套,每套建筑面积50㎡左右,可拎包入住;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标准为10元/平米/月;前3年租金财政给予相应的补助,其中第1年按规定租金的50%缴纳房租,第2年按规定租金的60%缴纳租金,第3年按规定租金的80%缴纳房租,以后按规定租金的全额缴纳。
在本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无自有住房、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3年及以上的五类人员(①在聘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③工业企业中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含汽车驾驶技能人员);④《关于加强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县委办〔2011〕17号)附表所列的人才;⑤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的其他人才),可在于前准备好四份材料(①磐安县人才保障房租赁申请表;②申请人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③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户籍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住房或租房情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由用人单位汇总整理后,上报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磐安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