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研组来我省调研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郭俊民、省政府法制办主任余兴成会见了调研组一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巡视员王平均、法规处处长李喜明,以及洛阳市、开封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或出席座谈会。
根据***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要求,结合我厅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2010年6月以来,我厅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及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经多方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我们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我厅“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共梳理出行政许可13项、行政确认1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46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60项、其他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37项。
部调研组认为我厅梳理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及依据的做法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尚属首次,必将对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产生积极作用,对我省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谭超运副司长表示,从河南的实地调研中受到很大的启发,收获很大,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归纳各类建议与意见,将在部里梳理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及依据时充分吸收河南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厘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