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始申报
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2016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始申报,申请设基地单位向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于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的评议和认定每两年进行一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均可申请认定为基地,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设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
(三)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
(四)重视博士后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级重点项目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请设立基地。
为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人才技术优势,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山东省2014年首次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经费以基地投入为主,同时基地应采取多种形式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住房等必要生活条件。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通过与之合作招收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请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也可通过基地申请省、市博士后工作相关资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