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视频会议学习贯彻动员部署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视频会议学习贯彻、
动员部署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工作
韩志奎副厅长在讲话中对做好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要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条例的主要内容;要切实做好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韩志奎副厅长重点对新《条例》修订的核心内容作了详细说明:一是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将除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外的所有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统筹管理;二是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将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扩大为上下班各类交通事故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三是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四是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提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五是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新增了工伤预防费支出项目;六是加大了强制处置措施,增加对于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拒不协助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等情况的处罚规定,提高了工伤保险的强制性。
会议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要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一是要全面开展培训工作;二是要广泛开展宣传普及工作;三是要抓紧修改完善配套的政策法规;四是要确保新《条例》顺利实施;五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新《条例》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郑明副巡视员及厅法规处、工伤保险处(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基金监督处、劳动关系处、劳动保障监察局、调解仲裁处、工伤保险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法规和工伤保险工作的局领导,法规科、工伤保险科、基金监督科、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调解仲裁科科长及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或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