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p> ***/p>***p style="TEXT-INDENT: 2em">为切实解决城镇职工(居民)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垫资”“跑腿”难题,我市于2016年7月1日起,对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即时结算系统升级,并实现省内异地住院即时结算(即在原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店购药、普通门诊、异地安置住院功能的基础上,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住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异地居住、转院住院即时结算功能)。***/p>***p style="TEXT-INDENT: 2em">即日起铜仁市持有全省统一制发的社会保障卡的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后,在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省***医院、贵阳中医学院一附院、贵阳中医学院二附院、贵阳第一人民医院、贵阳第三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四医院、贵州省骨科医院、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原肺医)、贵航贵阳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白云医院、贵阳第二人民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乌当医院、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上述16家医院住院,只需打电话在参保地社保局备案后,即可实现住院费用即时结算,结算标准按照参保地待遇政策执行,参保人员只需向医院支付个人负担费用的部分,应由基金支付费用的部分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p>***p>***br/>***/p>***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