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四到位全面推进禁毒工作
2014年以来,铜仁市人社局积极履行禁毒成员单位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贵州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禁毒“一法一条例”),坚持“四加强、四到位”,全面推进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禁毒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把禁毒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抓共管,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禁毒工作联络员。根据市禁毒委工作安排,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层层签订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责任,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成立了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禁毒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把禁毒“一法一条例”作为毒品预防工作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禁毒氛围。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禁毒“一法一条例”等禁毒知识,观看禁毒宣传片,建立禁毒宣传栏,张贴禁毒宣传标语,机关干部职工毒品防范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加强对外宣传,将禁毒“一法一条例”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计划,在建筑工地、城市广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劳动者毒品防范意识。三是根据市、区禁毒机构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6.26”禁毒日等宣传活动。四是加强动态管理,全面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子女进行清理清查,动态掌握干部职工信息。多年来,未发现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吸毒现象。
加强就业扶持,禁毒成员单位职责履行到位。一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将禁毒帮教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全市社区安置禁毒帮教员168人,他们在社区宣传禁毒知识,为教育引导吸毒人员回归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二是组织开展戒毒康复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吸毒康复人员劳动技能水平,促进其实现就业,全市培训吸毒康复人员334人。三是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创业扶持,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自主创业,全市提供6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戒毒康复人员创业7户,吸纳戒毒康复人员就业30人。四是加强职业介绍,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30名吸毒康复人员提供了就业岗位。
加强对口联系,禁毒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市禁毒委每年安排我局联系一个乡镇(社区)禁毒工作,我局2014年、2015年分别联系江口县双江镇龙井社区、德江县桶井乡禁毒工作,每年到到该禁毒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帮助解决禁毒经费等方式开展帮扶指导,每年落实禁毒帮扶资金不少于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