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依法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
铜仁日报讯(周黔江)近日,《铜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走上规范化的管理运行轨道。
自铜仁撤地设市以来,各项事业迅速发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能业务不断增多,工作量大与在编人数少的矛盾日渐突出,临时用工成了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方式;但由于单位用工不规范,劳动者因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待遇和劳动合同等与用工单位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
市委、市政府将建立临时用工管理机制列入2013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36项行动之一。市人社局成立起草小组,会同市法制办、市编委办、市财政局,经过考察调研、草拟《办法》,反复论证、修改,历时1年多,于今年6月18日一届市委常委第126次会议审议通过。
《办法》对临时用工的条件、审批程序、薪酬标准、资金来源和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临时用工有了统一规范的机制,劳动者工资待遇得到了较好保障。
根据《办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采取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方式使用临时用工,使政府将更多精力和时间来发展事业。
《办法》还规定,用工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