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启动老工伤人员清理统计工作
根据《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8]32号)要求,近日,全区老工伤人员摸底清理统计工作正式开始。
按照安排,此次清理老工伤人员的范围包括三部分人员:一是全部参保单位中在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的工伤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且现仍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二是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其职工已退休享受定期基本养老保险金期间或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依据政策初次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人员;三是用人单位破产、改制时,工伤职工的相关待遇按政策未支付或只支付了部分处理的人员。工伤人员与原单位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不属于本次“老工伤”人员统计范围。清理项目主要涉及老工伤人员工伤时间、工伤部位、伤残等级、年医疗费用、伤残津贴、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按照要求,各用人单位将在此次清理中为每一名老工伤人员建立专门档案,详细记载老工伤人员基本情况,并在今年9月30日前将清理统计结果上报地区劳动保障局,地区劳动保障局将对全区情况进行汇总后作为制定老工伤人员统一管理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为明年启动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一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