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劳动保障着力改善民生努力开创全区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
2、抓好工资宏观调控,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要继续做好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发布工作,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今年,各县(市、特区)要按照与地区行署签订责任书的要求,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下决心完成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清欠工作。要不断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开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工资支付、非公经济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要加强日常检查,认真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继续扩大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监管,提高监察执法的主动性和动态监管效率。各县(市、特区)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依据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依法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化解劳动纠纷。要实行错案追究责任制,进一步改进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方式,不断提高仲裁办案的质量。
4、继续做好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中的职工安置工作。2008年是实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最后一年,企业职工安置工作较繁重。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企业隶属关系进一步规范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和劳动关系的认定,并根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和改制中的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工作,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实施破产的企业,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依法行使社会保险费债权人的职责,做好社会保险费预留和清欠工作,妥善处理已破产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核销。
5、重视抓好农民工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要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继续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要研究农民工技能培训方法,规范培训秩序,重点在完善培训制度、提高培训质量、健全监督机制、用好培训资金上下功夫。要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权益,依法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和治理拖欠的长效机制;要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推动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切实维护农民工工时、加班、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权益。要重点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使农民工基本上都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凡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都要参加医疗保险,力争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在今年取得突破性进展。
6、认真重视抓好劳动保障统计工作。劳动保障统计工作是劳动保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地县两级要高度重视,配齐配强统计干部队伍,明确思想素质好、爱学习爱钻研的干部专职从事统计工作。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统计上报数据要认真分析,严格把关,重要数据要召集审核领导小组认真进行会审,确保数据的完整、统一、真实、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