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劳动保障着力改善民生努力开创全区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
(三)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全区稳步推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在未改制的企业中实行工效挂钩管理办法,对企业工资总额进行审核,对部分企业经营者工资进行审批,督促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并从 11月1日起,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提高了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提高100元。继续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通过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劳动监察执法等措施,督促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来,全区共鉴证各类劳动合同28761份,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启动施行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对近100户企业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
(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力度明显加强。一是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成立了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并在原有3个已达标劳动争议仲裁庭基础上,新增了松桃、江口、印江、沿河4个县劳动争议仲裁庭达标创建工作,目前正等待省厅验收。全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2件,结案42件。二是积极开展劳动力市场用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投诉专查等监察执法活动,严肃查处在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力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一年来,全区劳动监察受理举报和投诉案件374件,结案365件,结案率达97.6%。三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为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1194万元。四是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501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1538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涉及9***4人,补发劳动者工资29.95万元,督促办理社会保险4789人,清退童工38人,救助残障人员6人。五是全力做好信访、维稳、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参与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原贵州汞矿职工、铜仁啤酒厂职工集体上访事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六是认真组织专家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鉴定申请93人。
(五)农民工工作稳步推进。坚持把农民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线,狠抓农民工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工作。一是取消了对农民工进城务工各项限制性政策,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免费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工作。二是构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在建筑行业建立和启动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三是扎实推进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全区共培训农民工23463人。四是以工伤保险为重点,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截止12月底,全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17674人,参加医疗保险54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