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行为
由于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多,针对某项具体行政行为时,各地引用违法条款不尽相同,有的引用上位法、有的引用一般法、有的引用特别法。同时,各地针对某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差距较大影响了我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近日,经遵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市人社局下发了《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遵市人社通〔2017〕46号),针对日常比较普遍的违法行为共15大类87项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中进行“两明确一细化”,即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引用条款、明确行政处罚的适用条款、细化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幅度。
此次规范,是我市劳动保障监察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之一,使我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为我市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奠定了更加扎实的基础。
(冯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