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十二五期间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迅速
“十二五”期间,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迅速,成就巨大,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在保障与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功能更加显著。
一是社保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建立并组织实施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民选村居干部养老保险、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绝育户夫妻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并全面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卫生部门管理),从制度上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对城乡居民的全面覆盖。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基本建立。覆盖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普遍实施。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实现了省级统筹,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
二是社保覆盖范围逐年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类企业,从单位职工扩大到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到“十二五”期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6.41万人、310.94万人、57.87万人、82.83万人、25.96万人、50.59万人、41.12万人。
三是着力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将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统筹解决了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问题;解决了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民选村居干部和老知青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企业“老工伤”人员已基本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将相关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解决了乡镇“八大员”参保问题,进一步扩大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覆盖面。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解决,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保障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了连续十一年调整。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028.62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了76.86%;从2014年7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此举惠及我市90.47万60岁以上老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逐步提高,门诊统筹范围扩大,部分门诊统筹项目报销比例提高,建立的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报销后剩余的合规费用大病保险基金最高可再支付1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提高到29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标准逐步提高,使广大参保群众真正从中受益受益。
五是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截至“十二五”期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分别为:871075万元、149512万元、60519万元、23892万元、7500万元、63658万元、4450万元。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支持力度逐年加大。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基金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具备了一定的抵御风险能力。。
六是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形成了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干、以银行及各类定点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信息化管理手段进一步提升,“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建立了市、县、乡三级网络,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各级各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业务。实现了社保业务网上经办,提升了服务水平。实现了医疗保险网上智能监控,预防了基金的流失。实现了重庆市第三军医大大坪医院、新桥医院、四川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医疗费用持卡即时联网结算。实现重庆市民在遵义医学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桐梓县人民医院等25家定点医院就医即时结算。与上海市医保中心签订了委托报销协议,解决了7000多名60年代初期的遵义三线内迁企业退休回沪人员医疗费用报销“跑腿”和“垫支”问题。(遵义市社保局 余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