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脱贫攻坚工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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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4日发表
为加快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我市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对干部职工的年终考评。为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我市明确规定驻村干部的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可评为优秀等次,且不占单位优秀指标;完成扶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成效显著的单位,年度考核评优比例在原定比例基础上可上浮5个百分点,最高可提高到20%。(办公室 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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