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开展2016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绥阳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了为期两个月的2016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及内容是:以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的清理排查工作,重点对建筑、公路、水利建设工程及园区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摸清拖欠底数,做到不漏一件、不漏一案、不漏一人、不漏一项目、不漏一工程。详细掌握在建工程投资规模、工程款支付情况、农民工人数、工资支付情况及拖欠原因等,对可能引发的上访突出问题及时研判。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督促用人单位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知》明确了各部门化解农民工工资的职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包案领导、工作班子、化解方案和时限,并将办理结果反馈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国教办主任和县人社局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各镇(乡)、各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绥阳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来信来访接待室,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公布投诉电话和工作人员联系电话,方便农民工举报投诉,要求工作人员从快、从简办理农民工工资案件。
在本次专项检查中,领导协调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错报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绥阳县人社局:唐红妍 张官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