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录诚信管理制度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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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4日发表
为进一步营造诚信报考氛围,规范考试录用程序,增强公民诚信报考意识,近日,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的《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正式颁布实施,对报考人员报名时虚假、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证件,资格复审合格后无故放弃面试、体能测评,无故放弃体检、考察及其他扰乱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等不诚信和违纪违规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并根据具体情节做警告、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5年内不能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该办法于2015年10月30日开始实施,对严肃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考风考纪和推进我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均具有重要意义。(公务员管理科 张 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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