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五年翻番失业率逐年下降
最低工资标准五年翻番 失业率逐年下降
——新标准10月1日起执行,位居西南地区榜首
今年10月1日起,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将进行上调。具体为:一类区1600元/月,二类区1500元/月,三类区14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7元/小时,二类区16元/小时,三类区15元/小时。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我市三类区域具体划分为:一类地区为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二类地区为桐梓县、湄潭县、遵义县、余庆县、绥阳县、习水县;三类地区为道真县、凤冈县、正安县、务川县。
最低工资标准五年翻一番
我省最低标准上涨迅速,今年10月1日执行的新标准与2010年10月的标准(一类区:830元、二类区:730元、三类区:650元)相比,一类区、二类区都增长了770元,三类区增长了750元,实现五年翻一番。
2010年至今最低工资对照表
单位:元/月
2010年10月-2011年8月 | 2011年9月-2012年12月 | 2013年1月-2014年6月 | 2014年7月-2015年9月 | 2015年10月起 | |
一类区 | 830 | 930 | 1030 | 1250 | 1600 |
二类区 | 730 | 830 | 950 | 1100 | 1500 |
三类区 | 650 | 740 | 850 | 1000 | 1400 |
新标准西南地区“夺魁”
我国于1993年发布《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开始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制度的基本目的是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稳定。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今年来,全国已有23个地区上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深圳、上海两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大关。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山东省为1600元,与我省相当。
而与我省相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四川省(2015年7月1日调整为1500元),云南省(2015年9月1日调整为1570元),湖南省(2015年1月1日调整为1390元),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1月1日调整为1400元),重庆市(2014年1月1日调整为1250元,之后未调整)。相比之下,我省于10月1日起执行的新标准位居西南地区榜首。
“含金量”仍低于发达地区
从最低工资标准的“含金量”来看,上海市、北京市均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因此,这两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含金量”更高。而我省则明确: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珠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相比之下,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含金量”仍低于发达地区。
最低工资标准持续上涨没有提高失业率
相关经济数据对照表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 | 当年10月起:830元 | 当年1-8月:830元, 当年9月-12月:930元 | 930元 | 1030元 | 1-6月:1030元,7月:1250元 |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 32918元 | 34317元 | 39673元 | 43676元 | 49388元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15729元 | 17426元 | 19748元 | 20504元 | 22727元 |
城镇消费品零售额 | 220.95亿元 | 276.10亿元 | 334.69亿元 | 385.43亿元 | 444.88亿元 |
城镇新增就业 | 4.85万人 | 5.6万人 | 8.14万人 | 9.2万人 | 11.38万人 |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 3.4%(低于4.2%的控制线) | 3.3%(低于4.2%的控制线) | 3.15%(低于4.2%的控制线) | 2.91%(低于4.2%的控制线) | 2.8%(低于4.2%的控制线) |
地区生产总值 | 908.76亿元 | 1121.16亿元 | 1343.93亿元 | 1584.67亿元 | 1874.36亿元 |
(数据来源:遵义市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收入是民生之源,从2010年—2014年相关数据可以看出,最低工资标准持续上涨的同时,城镇新增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城镇登记失业率逐年下降,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较为迅速。说明最低工资标准的持续上涨,既充分反映了我市经济发展的良好情况,也有力促进了我市社会整体工资水平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有效带动内需和消费,进而与就业形成良性循环,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
可以预期,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减的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有利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人社部门作为监督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用人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以切实保证相关标准的贯彻落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最低工资标准的持续上涨,有力地体现了党委政府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理念。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企业、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这一造福广大职工的制度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落实,职工的权益也得到切实的保护。同时,用工成本的增加,也必将进一步倒逼企业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大创新力度、改善经营管理等,从而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办公室 彭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