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人才市场取消人事档案管理费惠及我区千万人
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强国和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我区人才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要求,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7大名目的费用。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现我区市场共有档案36000余份(其中大学生档案7801份、职工档案28199余份),在不收取档案管理费后,我区人才市场积极克服经费来源不足的困难,本着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加大了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库房、服务场所和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保障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我区人才市场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是我区档案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新政策的实施推动了档案事业自身的发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无微不至的关怀,同时也体现了政府重视服务,尊重人才的力度。
(区就业局人力资源科 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