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督查组检查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1月27日至2月4日,省水利厅副巡视员吴新黔带领省政府第五督查组对我市开展2015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黄庆伟,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明江分别参加了工作汇报会和情况反馈会。副市长黄庆伟代表市人民政府作了工作情况汇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发言。
本次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各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召开联席会议的情况;二是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和《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的情况,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清欠责任及包保责任的情况;三是对重点拖欠行业、企业的稳控措施和办法;四是BT/BOT工程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督查组一行历时7天,先后听取了遵义市、正安县、新蒲新区、遵义县、仁怀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了9个施工项目,查看了相关文件、翻阅了相关台账(报表)。在明察暗访工地时,对现场作业的农民工的家庭、生活和工资收入以及是否按时足额领到工资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督查组一行在检查了我市整体工作开展情况后,对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一是遵义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县区职能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做了大量工作,效果明显;二是各地在工作中的好做法值得大力推广。如遵义县明确了镇(乡)主要领导在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管理责任,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镇(乡),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如新蒲新区管委会严格落实“三个一”(一个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个包保责任人)包保责任制,将所属镇(乡)划分为几个片区,分别由管委会领导进行包保,牵头处理各镇(乡)民工欠薪问题。遵义县、凤冈县等县(区、市)执行建设领域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较好,遵义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帐户余额5157万元,涉及工程项目269个;凤冈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人社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对招商引资企业某建筑公司逾期不存储保障金行为进行了6.93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目前尚未解决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督查组要求各级政府要明确包保责任,确保春节以前支付到位。同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二是加强劳动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主动监察;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行为;四是开辟司法简易程序和法律援助,加大打击力度;五是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建立守法诚信制度;六是加强对住建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等重点行业的管理;七是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支队 冯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