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
日前,习水县下发了《关于实行2015年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对全县清理排查出的134个欠薪用人单位(在建项目)落实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
一是明确包保责任人。针对排查出的欠薪单位(项目)逐一落实联系的县领导、责任单位的一把手、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做到每一个欠薪单位(项目)有四名包保责任人。由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局、人社局等部门参与的到欠薪重点乡镇(科局)组织召开座谈会,与施工(用人)单位和项目业主采取“打招呼”、“约谈”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告诫。县保障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各乡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和调度。
二是实行周报告制度。各乡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每周五向县保障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本周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本周内已处理案件、新发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以及采取的措施办法,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
三是公安适时介入,依法处置。县公安局抽调10名干警组成办理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专案组,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认为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通过电话、短信、谈话等方式进行告诫;对已经移送至公安机关的案件,做到快速立案、快速查处、零容忍打击。
四是加强领导、严肃问责。要求各单位组建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的联络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未按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未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或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影响社会稳定的进行通报,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习水县人社局 何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