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社保稽核内审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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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4日发表
为了加强我区社保内部管理监控,防范和化解运行风险,规范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确保各项基金安全,结合《遵义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和遵义市社通【2014】54号文件,关于印发《社保民生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安排部署由稽核科牵头,下达内部检查通知书,对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及基金的收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就:业务权限的管理,办事流程的设置情况,社保各项待遇的支付情况及各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安全情况进行了内部稽核。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服务民生,确实维护参保群众的根本利益,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管理。(陈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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