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新政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切实发挥创业孵化基地示范和集聚作用,近日,吉安市人社局、财政局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孵化基地建设主要功能、建设条件、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以孵化基地建设杠杆撬动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目标更清晰。《实施意见》提出,全市2018年至2020年,每年将评审认定10个左右市级、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并择优推荐参选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到2020年,全市评选认定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不少于20个,逐步实现政府主导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全覆盖。
功能更全面。一是场地保障。除为孵化对象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的基本要求外,县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面积分别不小于1500平方米和2000平方米,租赁的场地,租期应在3年以上;二是服务保障。为入驻的创业者提供展示交流场所定期举办项目展示、项目路演、创业沙龙等活动,同时提供创业资金与项目对接、融资担保、专利申请、法律维权、工商、税务、社保等商事、政务服务;三是制度保障。建立孵化企业***服务档案和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孵化期不超过三年,孵化期满的创业实体应退出孵化基地。四是运行保障。孵化场所利用率不低于60%,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20户,每年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60个,入孵穿各样实体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60%,到期出园率不低于80%。
扶持更给力。对孵化基地内按规定开展免费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给予培训补贴;对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的孵化基地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入驻创业企业、个人给予不超过60%的运行费用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积极落实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每年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据悉,该市人社部门已扶持建成创业孵化基地21家,2018年新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2家,新增县级创业孵化基地3家,已入驻创业实体510家,带动3300人就业。落实创业孵化基地补贴211.88万元。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我市坚持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创建创业孵化平台升级版提供了政策支撑,必将加快创新创业资源汇聚步伐,为助力吉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