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公众评价系统全面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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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日前,“江西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公众评价系统”在我市人社系统全面启用。
该系统的建设旨在建立和完善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社会公众评价机制,服务好不好,群众来监督,满意不满意,群众来评价。通过公众评价,强化宗旨意识,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提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打造一批优质高效、服务便捷、群众满意的品牌窗口单位。
公众评价包括满意度评价和留言评语,由服务对象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其中满意度评价分为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档,按次计分;留言评语则是由服务对象对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投诉。
公众评价结果将作为窗口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推荐参加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市县人社部门考评的重要参考。评价结果每季度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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