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上调至8.31%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养老保险参数,我省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上调至8.31%,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这意味着,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充分体现了“多缴多得”的公平性原则,促进参保人员积极参保和足额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等参数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文件规定,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8.31%,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5%,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中的工资增长率G2015为6%。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02:21: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