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6年度市直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下达《吉安市2016年度市直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自此,我市2016年度市直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与去年相比,2016年度市直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有以下几个新变化:一是对分类进行了调整。绩效管理对象由去年的6类调整为4类,即:党委部门和人大政协机关及法检类、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类、人民团体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类。同时,将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类,按市政府领导分工划分为综合财税口、发改城建口等8个口子。二是对业务工作指标考核权限进行了调整。党委部门和人大政协机关及法检类、人民团体类,由市委办相关科室进行考核;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类,由市政府办对口科室考核(其中金融口单位由市政府金融办考核);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类由市委统战部相关科室考核。三是对加分扣分项目进行了精减。取消了奖励表彰加分项目和政务信息公开、市长直通电话等工作的扣分项目。四是对评优比例进行了调整。参照省直机关绩效管理的做法,将优秀等次单位比例由去年的30%调整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