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出台政策大力支持扶贫车间创建
近日,峡江县政府办印发了《峡江县2018年推进就业扶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支持园区企业承接、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组织链接、农村能人带领等多种形式,在圩镇或村组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吸引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一要深入摸底调查。充分借助村委、驻村干部以及第一书记的力量,摸清全县有条件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场所分布情况,***宣传就业扶贫车间优惠政策,主动做好扶贫车间创建对接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创建1个扶贫车间。
二要扩大认定范围。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利用集体闲置场地,结合发展现代规模农业和传统特色产品,建设农产品采摘分类、分捡包装等加工车间和传统工艺品、特色土产品、旅游纪念品等生产车间纳入认定范围。
三要加大奖补力度。对经认定的贫困村扶贫车间,县财政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开办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用于就业扶贫车间发生的租赁费、水电费等费用补助,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