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免降扩提为贫困人员就医保驾护航
为贯彻落实好健康扶贫政策,解决好贫困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现象,峡江县医保局执行好“免、降、扩、提”健康扶贫政策,为贫困人员就医保驾护航。
免。一是由财政全额资助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全县8784人贫困人员免缴基本医保费用、大病保险费用1581120元,免缴商业补充保险1405440元。二是贫困人员在一、二级医院免起付线。截至3月底共减免444人,一级医院233人,减免起付线23300元。二级医院211人,减免起付线84400元。
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统筹地区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部分,起付标准由15000元降至7500元。截至3月底,共有6人享受大病二次补偿,共计补偿15747.91元。
扩。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在原有27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基础上增加艾滋病、老年痴呆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牛皮癣、系统性硬皮症、股骨头坏死、类风湿性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多发性硬化病、痛风、慢性骨髓炎、慢性消化性溃疡等12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种,新增加的12类病种享受Ⅱ类病种同等报销待遇。
提。一是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由10万元提高到35万。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在一、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在省健康扶贫方案50%的基础上,提高到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平均5000元。二是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省级健康扶贫方案中各分段比例提高5%的基础上,统一提高到90%,即5万元至35万元按90%予以赔付,不执行加重负担,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统筹地区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提高5%的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55%。三是在省级健康扶贫方案四道保障线基础上,由县财政出资建设第五道保障线,保障贫困人口就医费用自付费用不超过10%。截至3月底,共有6人享受了财政兜底补偿,共补偿费用4949.88元。
该局还通过优化经办服务流程,设置“一站式结算窗口”等措施,较好地解决了贫困人口“跑腿垫资”的问题。今后,该局将继续做好各项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与落实,优化经办流程,提高经办能力,为贫困人口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