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案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2017年5月24日下午1时30分左右,钱某在乌石山果岭5号矿井作业时,不慎被矿石砸伤右脚,后送某医院住院治疗。医疗终止后,因工伤赔偿费用,钱某和用人单位产生了分歧,多次协商无果。钱某在万般无奈之下于2018年2月6日上午来到永新县人社局仲裁院申请仲裁,希望通过仲裁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在案件受理过程中,仲裁工作人员通过几番劝导,建议以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调解中,仲裁工作人员从法律、人情、仲裁、诉讼、后续影响等多方面向双方剖析案情、分析利弊。通过仲裁工作人员2个小时的不懈努力,钱某与用人单位最终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除了医疗费用外,一次性支付钱某工伤赔偿金6.5万元,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为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该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仲裁工作者既体现了法律之上的原则,又倾注了人情关怀,使得情与法在现实中得以完美结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02:14:5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