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可获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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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救助和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自身职业技能和职业转换能力,青原区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出台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本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职工实行均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其补贴金额按缴费年限和获得证书等级分为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2018年,参保企业--吉安恺捷通关物流有限公司员工周艳取得育婴师四级资格证书,区医保局职工待遇科在审核通过后在区人社局网站上公示,简化流程,申报快捷,其成为青原区首个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获得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更好的惠及参保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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