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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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近日,永新县出台相关文件,2018年度城乡医疗保险政策有新变化。除了个人缴费标准从去年每人150元调整到今年每人180元外,医保待遇也将有所提高。
首先,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有所提高。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报销封顶线从15万调整为35万。同时,异地就医医保政策有调整。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选择的医保定点医院,从两家调整为三家,就医人员在异地联网医院住院就医时可直接刷卡结算,减轻了就医者的奔波之苦和垫付压力。另外,文件还明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等9种困难群体,由财政全额资助100%参保。
据悉,永新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农村居民可在村委进行个人缴费,城镇居民可在农业银行自助服务端或柜台进行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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