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人社局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1号、赣府厅发〔2016〕33号、赣人社发〔2017〕4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永新县人社局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形成共识。今年全省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监管以来,永新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省、市有关农民工实名制监管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永新县全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并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工作的操作办法,将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监管工作考评列入全县综治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建设、交通、水利、房管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监管工作;引导项目建设单位,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抓好落实。通过一系列举措,大家对开展农民工实名制监管工作在认识上得到了统一,形成了全县上下抓好农民工实名制监管工作的共识共为氛围。
二是摸清底数、强化培训、重在推进。首先,摸清底数。4月,永新县人社局对县内的施工项目数量、用工人数、建设进度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建立工作台账。其次,强化培训。6月初,永新县人社局精心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民工实名制监管工作培训班,并邀请率先开展此项工作的泰和县的专业人员对监管系统进行授课讲解,取得良好的效果。最后,重在推进。召开培训会后,永新县人社局安排劳动监察员积极跟进,主动服务,对系统使用、经办流程等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特别是对一些投资额度大的项目,督促其落实到位,对做的好的予以宣传,并引导还未做的、或对操作还不熟悉的项目前往参观学习,共同推进。
三是构建诚信体系,严惩欠薪行为。通过农民工实名制监管信息系统,可以对各施工项目劳动用工情况,包括合同管理,还有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对于不开展此项工作,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永新县劳动监察局将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对被处罚的企业,将依托《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对欠薪用人单位纳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实行一处欠薪、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对今后的招投标、市场准入及融资贷款等资格进行限制。
据悉,截至目前,永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局共受理举报投诉67件,期限内结案67件,为860名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534万元;5月正式启动农民工工资监管信息系统以来,全县已有5个项目开户上线,发放了农民工工资卡155张,通过系统为72名民工发放工资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