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精简劳动监察权责清单超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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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近日,安福县劳动监察局受该县人社局委托,高质量完成劳动监察范围权责清单精简工作。该局着眼于“精”,立足于“实”,结合“阳光政务”权力清单,将125项权责清单精简至73项,其中删除12项,合并40项,新增1项,精简率达到42%。此次精简工作,劳动监察权责清单看似项目减少,实则内容扩充:该局结合该县实际,删除如“对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处罚”等多个县级劳动监察部门无法承办的行政处罚项目;合并一些适用法条相类的行政处罚项目,如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3项行政处罚合并为一项;新增“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创建”等新权责内容,力求达到“简而精、少而优”的良好优化效果。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该局还简化了“特殊工时制审批”等审批项目的办事环节,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劳动仲裁争议调解办案时限,真正做到“担当实干、马上就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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