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上半年为园区企业降成本32万元
今年,鉴于工业园区企业人员流动频繁的问题,永新县继续为园区企业实行降成本优惠政策,对于工业园区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为员工按月、按季度、半年制等方式参保。
一、医疗保险:为了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对于运行困难的企业,可以为企业员工参加3%的住院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当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80%核定。截至目前,工业园区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10家,575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合计102万元,其中参加3%保险费率的企业2家,270人。实行优惠政策后累计为企业减少成本约23万元。
二、工伤保险:对于上年度工伤事故出险率低的企业,本年度参加工伤保险可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向下浮动80%-50%。截至目前,园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41家,3852人,共缴纳工伤保险费65.14万元。实行费率调整后累计为企业减少成本约9万元。
今年上半年,永新县为园区企业共降成本32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