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医保一四六工作法强化稽核工作
为了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维护参保人员权益,近期,永丰县医保局推出“一四六”工作法,强化医疗保险稽核工作。
组建一支专业队伍。以稽核股为骨干,驻医院代表为辅助,组建一支专门的稽查监管队伍。稽查人员以卫生专技人员为主,强化监管的专业性;稽查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稽查办案程序及注意事项,提高稽查人员的队伍素质和办案水平。
强化“四个结合”。加强日常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重点稽核与普遍稽核相结合,本地稽核与异地稽核相结合,实地稽核与网络稽核相结合。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稽核”的监管体系,多方位多角度使监管可行性提高。
坚持“六个重点查”。坚持对销售日用品、以物换药、串换药品、***问题重点查,信访举报重点查,网络监测发现问题重点查,基金申报异常重点查,大额住院费用重点查和民营医院重点查。严厉打击挂床住院、冒名顶替住院以及伪造资料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杜绝挤占、挪用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