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三步骤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
今年以来,吉安县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当作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通过“三步骤”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工作。
“正常缴”。按时足额征缴当月养老保险费。从2017年1月起,各参保单位正常缴费业务,每月5日前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QQ群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征集单》,自行并凭该征集单按时足额缴纳。今年1至5月,共征缴全县169个机关事业单位6517人的养老保险费4915万元,征缴率达99%。
“算好账”。精准计算2014年10月1日改革启动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养老保险费补收及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数据。县人社局、县财政等相关部门相互沟通,齐心协力做好算账工作。按文件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之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应补交参保缴费,退休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应纳入基金发放。县社保局通过与参保单位上报数据、财政统发数据、银行发放数据一一比对,协同县财政局精准计算,反复核对确保了补收养老保险费及移交县社保局社会化发放数据的准确性。
“足额收”。积极补收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养老保险费。为简化征缴程序,参保人员个人应补缴养老保险费通过单位统一收缴,参保人员单位应补缴养老保险费通过与县财政局直接结算收缴。目前,各参保单位积极配合落实补收工作,预计在6月底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补收到账,补收养老保险费2.35亿元,其中:单位部分1.68亿元,个人部分0.6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