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四举措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劳资纠纷处理工作,青原区人社局在案件总量居高不下、集体争议案件多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努力创新工作方法,从四个方面推进劳资纠纷调处工作。
一是加强基层调解,促使纠纷化解在一线。截至2016年12月,青原区共设立了11个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中心,覆盖了全区所有的乡镇(街道)和河东开发区、富滩工业园等工业园区。为促使基层调解中心能发挥最大的效用,青原区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纳入了对乡镇人社所的年度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促进了基层调解工作的开展。2016年,青原区办理的150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调解成功125起,调解成功率83.3%;而125起调解成功的案件中,基层调解中心调解94件,占比达75.2%。
二是狠抓办案质量,提高终局裁决率。办案质量是仲裁工作的生命线。2014年开始,青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始实行“半月例会”会议制度,将复杂疑难案件、新的办案观点、裁决书写作方法、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上交会议进行学习、讨论,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2014年至今,青原区累计办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0余件(其中包括30人以上集体争议13件),经裁决不服而起诉49件,法院生效判决与前期仲裁裁决相一致的案件45件,裁审一致率达91.8%,办案质量经受住了检验。尤其是2014年办理的中石油某基层加油站辞退一名员工而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在经过了仲裁、一审后,二审法官就劳动者的月工资计算问题还特别征询了仲裁员的意见,并对仲裁员的意见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终局裁决是仲裁权威的重要体现,更能体现出仲裁员的业务素质。青原区自2014年作出第一起终局裁决起至今,累计作出终局裁决案件10余件,无一起被市中级法院予以撤销,有效地防止了符合终局条件的劳动者被诉累。
三是开展裁审衔接,统一裁判尺度。青原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一致率高达91.8%的背后,是源于2014年开始的裁审衔接工作。2014年5月,青原区法院与区人社局联席召开了第一次“青原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这也是全市首次县级法院与人社局联合开展的裁审衔接工作会议。该次会议,双方确立了会议机制,建立了案件反馈制度、信息沟通机制、复杂案件讨论机制等事项,为统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裁判尺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截至2017年5月,青原区已经召开了6次裁审衔接座谈会或专项会议。
四是以“疏”为治,预防为先。为引导当事人合法维权,及时帮助生活困难劳动者,2016年8月,青原区在仲裁院设立了全市第一家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站次月,仲裁院就充分发挥法援站优势,迅速办理了一起涉及130余人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获得了劳动者的认可。
做好“救火”工作的同时扎实推进“防火”工作。2014年以来,青原区每年都会免费组织辖区内用工量较大的企业负责人或劳资专管员开展劳动保障法律风险培训班、免费发放学习资料,由资深业务骨干仲裁员针对用人单位容易发生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进行培训讲解,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尤其是在今年5月举办的“青原区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培训班”上,仲裁员所讲授的《劳动者权益与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范》课程获得了110家参训单位负责人的一致好评,得到了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